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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申报的通知

2014年11月18日 18:06    阅读量: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提升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整体实力,拟依托四川省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提供的经费支持,在我校重点遴选一批博士研究生导师团队,强化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增强学科队伍核心竞争力,推动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提升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起止时间

导师团队以项目形式进行建设和管理,建设周期为520141月至201812月)。

二、实施范围

以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为重点,原则上在2014年度“211双支计划团队中遴选产生。

三、建设内容

主要支持各团队开展队伍建设(包括团队成员培训、学术交流、发表高水平论文等)、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高水平科技成果奖励等。

四、遴选审批

(一)遴选条件

1. 导师团队应为在多年的博士生教育工作中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在指导和激励研究生提高自身素质、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团队。

2. 团队应形成合理的人员梯队,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上为6人以上,团队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数量一般应在4人以上。

3. 团队应具有合理的职称结构,且高级职称比例≥60%;知识结构合理,博士学位以上教师所占比例≥60%

4. 团队在近三年内至少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项以上,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及取得有其他突出研究成果。

5. 团队至少已完整地培养过一届博士研究生,目前在读博士研究生人数不少于5人,且201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不少于2人。

(二)立项审批

导师团队遴选实行自主申报、院所推荐、专家评审的原则。

1. 自主申报,由团队带头人负责团队组建、申报材料组织等。

2. 院所推荐,院所负责人依据本院所博士学位授权点构成情况、建设目标、研究生培养要求、“211双支计划团队获资助情况等对自主申报的导师团队进行初评,确定拟推荐的导师团队。

导师团队填报《导师团队建设任务书》,内容包括:拟建团队基本情况、年度工作计划、经费使用方案及保障措施等,提交院所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盖章)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审,综合团队承担的建设任务和指标、团队的基本构成及工作基础等情况进行评议,遴选出拟立项建设的导师团队,交主管校长审批,并予公示。

五、名额及经费支持

(一)名额及资助额度

遴选团队数量不超过15个。对团队实行分类建设,按照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基础、团队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分为ABC三个类别,每年分别给予543万元资助。

(二)经费使用范围

导师团队经费应主要用博士培养质量提升活动、博士生科技成果支出(版面费、审稿费等)、团队成员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技成果奖励、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等软环境建设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其他公用。

(三)经费拨款及使用要求

团队专项建设经费实行年度拨款制和预算制。团队在立项时应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团队考核情况对拨付资金进行调整。每一个团队设立独立账户,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严格使用及管理。

六、实施管理

(一)团队带头人负责制

导师团队建设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团队成员不能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有关任务,团队的带头人有权调整团队成员,团队调整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年度绩效考核制

学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机制,组织专家结合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对照团队建设任务书的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考核,任务完成低于70%的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影响其下一年度建设经费额度及其他优势政策待遇。

(三)准入退出机制

对年度工作计划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根据专家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和加强建设。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该团队的建设资格。

对于自行培育效果明显,建设任务和目标特别明确,建设条件十分成熟的未立项建设团队,在每年年度考核时,可填报《导师团队建设任务书》提出立项申请。

(四)配套支持政策

研究生院在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推免生名额分配、公派出国政策、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等方面优先考虑向建设情况较好的导师团队倾斜。

七、具体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11.19-11.25  各相关院所完成导师团队推荐工作。汇总本院所《导师团队建设任务书》,上报研究生院;

11.26-11.27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拟立项建设团队;

11.28-12.01  研究生院汇总拟立项建设团队名单,交主管校长审批,并予公示。

2.材料要求:

《导师团队建设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雅安校本部:综合行政楼215;成都校区: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5827413@qq.com

 

附件:《导师团队建设任务书》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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