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根据《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选聘条件、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等参照《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研发〔2012〕37号)执行。本次聘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期为三年。
请各院所统计本单位聘任的校外导师,通知每位校外导师(聘期内导师除外,详见附件2)填写《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由学院(研究所)汇总。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校外导师名单,于7月8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及申请表的纸质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雅安校区交综合楼213室黄成毅,成都校区交1教314室尚海英,都江堰校区交综合楼5203庄萍萍),电子版发送至 156661721@qq.com。
附件:
1. 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暂行规定
2. 聘期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表
3. 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4.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各院所)
研究生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