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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工作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校内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6年08月30日 11:12    阅读量:


 

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校内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即日启动2016年秋季校内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请各院所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时严把质量关,宁缺勿滥。现将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1. 97日前,个人申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如实填写《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者如实填写《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认定表或简况表(单独装订)和证明材料(单独成册),一式1份,递交给各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时提交认定表和简况表的电子版。

2. 912日前,院所审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表决。

3. 919日前,院所完成公示。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园网学院主页上对审核通过的硕士生导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4. 920日前,报送材料。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其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5. 923日前,研究生院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注意事项

1. 3年时间期限为201371-2016630日,请不要填写超过期限的内容;

2. 3年最有代表性的论文,若为SCI收录,须在简况表第一页发表刊物栏注明SCI收录,并标注影响因子。

3. 证明材料只提供最具代表性成果的复印件,纸张均为A4纸。

四、其他说明

1. 具体的遴选条件及相关表格,请点击附件查阅。

2. 报送材料安排。

电子版材料:简况表(或认定表)、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

纸质版材料:简况表(或认定表)及证明材料、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各一式一份。

各院所在完成审核及公示后将电子版材料发156661721@qq.com,纸质版材料雅安校本部交至综合楼217室谭老师处,成都校区交至1314室尚老师处,都江堰校区邮寄至研究生院(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028-86293067)。

特此通知。

 

附件一.《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附件二.《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表》(符合认定条件者适用)

附件三.《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2016年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附件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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