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5号)、《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2〕27号)相关规定和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复写率检测
学位论文在通过预答辩(或预评审)且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完成修改后,须将隐名格式的论文定稿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并由导师在系统完成确认。各培养单位在导师确认后从系统下载论文进行复写率检测。复写率检测结果博士论文≤15%,硕士论文≤20%为通过,检测后报告单须提供给导师审阅。
2、学位论文评审
复写率检测合格方可送审,送审方式分为学校抽检送审和培养单位自行送审,送审稿均须按照隐名格式编辑。每篇论文评审专家数,博士论文不少于 3 位,硕士论文不少于2位。具体要求为:
(1)学校抽检送审
全体博士论文、抽检的硕士论文(名单另行通知)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平台统一送审,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
(2)培养单位自行送审
未被学校抽检的硕士论文全部由培养单位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培养单位须对评审专家信息保密。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
3、评审结果判定
评阅结果分为 A、B、C、D 四档,A为同意答辩(90~100分)、B为同意适当修改后答辩(75~89分)、C为须重大修改且再送通过后答辩(60~74分)、D为不同意答辩(0~59分)。
若评阅结果均为 A 或 B,评审通过;若有1份C且其他均为A 或B,视情况可申请复审(博士论文复审再送2位专家,硕士论文复审再送1位专家);其他结果组合,均为不通过。复审需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附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若复审结果均为A或B,则复审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论文评阅不通过将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计入负面清单。
附件:华体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研究生论文复审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9日